第七章(2/15)

跑,不是被丝芬妮用魔法抓了回来,就是被佐拉的蛮力给打倒在地,动弹不得,后者的发生几率还高过前者。

最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们到了黎,看见了那棕红色的护城墙和高大的城门,瘫在车夫座上已经累得像团烂泥的我,眼眶都红了!想到这五天的辛酸,真的是想不哭都不行,这会儿总算可以解脱了……

……解脱了才怪哩!往前翻几页,你看到什幺?

“十五天后”

我刚刚飙车飙了几天?五天。

那剩下十天在幺?

来来来,让学富五车的博康舒告诉你,传说中,世界上有一个公式:十商店十金钱=?

其中=佐拉和丝芬妮,商店=黎时装大道上满满的店,没一千家也有九百家,金钱=佐拉有催眠术,可视为金钱无限多。

所以“?”是什幺?

当一个拥有无限多的金钱,又处在充满了商店的环境里,她会做出什幺样的行为?

血拼。

是的,你没有看错。

她们血拼了十天。

看看我现在的模样吧:我的脚上套着一双闪闪发亮、手工缝制的皮靴;腿上穿着丝绸做的白色袜子、掺金线织成的中国棉灯笼裤;腰带是鹿皮的,还镶了珍珠和贝壳;身上是某个发音困难的奇怪姓氏设计师设计的衬衫,上有很多奇怪的皱折和线条;最外面披了一件像是把剪了一半的长衣和只剩左边的披风混搭在一起的蓝绿色外套……

最近,我已经连镜子都不想看了,免得被镜中那个叫做黎时尚的怪物给吓死。

十天,十天都泡在黎的衣服店、靴子店、发饰店、珠宝店、香水店、理发厅里,看着眼前熙来攘往、五花十色的各类贵,有的发加高到两公尺,弄成金色塔楼的模样,有的为了鞋跟比矮了一寸,派杀手来店里追杀鞋匠……黎,这和地狱没两样的鬼地方,我竟然在这里待了十天,还让她们把我打扮的和那些贵族痞子一模一样,脑子里全是一堆古怪的术语,天啊,我真的要疯了!

然而,这些都不算什幺,你马上就会了解,什幺叫做真正的惨绝寰。

这十五天的经历要是换成文字,就算再写一本书也不为过,但是却被作者完全省略了,你们知道是为什幺吗?

来,翻开本书封面,看到那个红色的圈圈没有,里写着:“十八禁”的?

所谓十八禁的意思,就是说本书中不会出现有害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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