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白晰娇嫩的熟妇身躯(3/19)
分。
“你要给我咬。”我低声说道。
“咬什么”还没有等她明白过来,我已经走到前面对着老者说道:“大爷,我自己作诗自己写可以不?仍然按照二十块钱一张?”
“可以呀”既然不费气力就能挣钱,他何乐而不为呢,伸手递给我毛笔。
“不用”我推开毛笔,捋了捋袖子。
“不用毛笔?”不但老者糊涂,旁观的也一
雾水。
“我用这个,嘿嘿”我伸了伸大拇指,然后再砚台里沾了些许墨汁,我的大拇指指甲比较长,就像一个小刷子一般,上高中的时候无聊,看到课本上有一副张大千用胡子画画的场景,心中觉得好奇,就私下的了解了一下,发现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放着好好的笔不用,竟然有用手指
脚趾
写字的。当时我魏军这个小子还在我耳旁聒噪“这充分证明了一句话,狗咬
不算新闻,
咬狗却是奇闻,什么事
你做的越新奇,就越能够吸引
的注意力。”我后来想想也是,虽然你用手指脚趾写字未必有
家用笔写的好,但是你确实第一个吃螃蟹的
,自然能够出名。当时我也想出出风
,于是魏军这个混蛋给我出主意让我用指甲写字,我私下里也就练了下来,没成想还真在大学的时候闻名了,我的第一个
朋友陆曼曼就是用这招泡上的。
现在看到这么多围着我看,我的表现又来了,心中有几分自昆感,
吸一
气,用指甲在上边写下一个“青”字。其实只要有书法基础,用什么写字都不算难,而指甲也算是硬笔,写起来自然顺手,我练过三年自然手到擒来。
有了感觉,写起来自然很快,我的手飞快的在白纸和砚台之间舞动,而旁边的也停住了聒噪,一个个瞪眼看着我的动作。
“青竹近天都,连山到海隅。玉白回望合,云洁看无。”我飞快地写了四句诗。当年在学校混得功底还没有丢,这四句应景的诗写起来也不费什么脑子,更重要的是把白洁的名字藏在了最后两句当中。
我写完众都开始鼓掌起来,哗啦啦的一片,我们那个小导游看我的目光也变了许多,嘿嘿,我心中有几分得意,我的字还是能够拿出手的,万事在一个新奇,相信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用指甲写字,加上我的字张弛有度,排列工整,看上去非常舒服。
“哥们,给我写一副,我出四十块,给你二十块钱怎么样?”没有想到有这么捧场,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已经在
群中叫嚷着冲到前面,堵住我的去路。
看他的样子就是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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