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2/17)

痛苦。可是他又怎么能恩将仇报,同祁莹合起伙来害自己的大恩呢!有时候,他真的很难置信眼前所发生的这一切。

关于那起特大诈骗案,汪洋是知者,汪洋不知不觉中陷了回忆——一年前的一天,田鹏远忽然提出要汪洋给金鑫贸易公司北京分部打一个匿名举报电话,内容是检举其设在青川市的分公司经理李辉有不法金融行为嫌疑。

对于李辉其,汪洋甚至一面也未见过,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他的为,但平白无故地在家背后搞小动作,行为似嫌不光明磊落。再说自己与他往无冤,近无仇的,何苦要暗箭伤落井下石。又想田市长大权在握,何不通过正常法律渠道自己解决?汪洋一时有些犹豫。

田鹏远见汪洋迟疑,解释说:“此是我夫的老同学,鉴于这样的一层关系,所以我不好出露面,也不好过问预。”

接着田鹏远义正辞严地对汪洋说:但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国家财产白白流失,看着这样一个骗子挪用公款、民的血汗钱花天酒地挥霍逍遥。这种跟吸血鬼有什么两样?小汪,这不是管闲事,这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揭露这一丑恶行径,这是国家赋予任何一个公民的权力和义务啊。”

汪洋不放心道:“有真凭实据吗?”

田鹏远笑道:“怎么,你还不相信我的为?你看,我是那种捕风捉影造谣诬陷的小吗?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李辉是否有犯法行为,让他们调查一下不就真相大白了吗?”

田鹏远大义灭亲道:“按说李辉是我夫的老同学,为了讨我夫的欢心,我完全可以装聋作哑,置之不理。我甚至有理由帮他遮掩,充当他的地方保护伞。但一个公民的最起码的责任感,使我不能坐视不管。我坚信在我们这个法治国度里,不论是谁,任何违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汪洋见田鹏远说得有理有据合合理,语重心长大义凛然,他不禁心灵震撼了。他随后拨打了这个举报电话。

这之后不久,他就听到了李辉畏罪自杀的消息。他当时心中还颇有些过意不去,觉得应了那句话——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又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此案定为一起特大的诈骗案。案犯李辉是死有余辜。

汪洋闻知后,才心下稍安。

田鹏远拍着汪洋的肩膀说:“小汪,你知不知道,你为国为民办了一件大好事,你立下大功了呀!”顿了顿又笑道,“可遗憾的是,我却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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