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3/14)

是11月18,有什么好送……靠夭!”今天是几号来着?3月14!?

今天是所谓的白色节,依照哈族的习俗,好像是一个月前的2月14方会先送男方东西,然后男方才在今天回送东西并表明心意。但是老师除了给我身体的使用权和课堂上的无限开火权之外,又没有送过我什么,我有需要主动在今天送老师东西吗?更何况老师又不哈

我把柯俊毅的提醒当作耳边风,然后才慢慢从大脑皮层中唤出记忆,老师到底哈不哈啊?

昨天是有在老师的书柜上看到“村上冬树”的书啦,什么“海边的卡到阴”、“瑞典的树林”,不过就这样推测老师是哈族也太小看陈湘宜副教授了,她才不盲从流行,房间里哪有什么“无嘴猫”之类的……你妈的跨年的时候我不是明明就才搬出好几只吗!?

挫赛!这样一说,这个表面上老是说什么自己智商超级高,心智年龄早熟的变态少,好像真的有那么一点像哈族,不然她也不会在被我“壁咚”之后说她的“初咚”被我夺走,还暗地里“科科”笑了一下。从她偶尔诡异,有时却智障到根本不像智商185的举动,好像说她心里还是住个一个哈的小孩也没什么不对。

那一个月前的2月14,她有送我东西吗?也没有啊,充其量只是递给我一支说是大二学姐收到,然后吃不完所以转送给她的七七加“巧~~~克~~~力”而已啊!?

你他妈的什么不送,送巧克力?这根本就是趋近于明示的暗示了啊,现在叫我从哪边去准备礼物回礼啊!

正当我已经累到快要往生,还要勉强运转起脑容量不大的脑袋时,老师已经在使着眼色,要我到前面去帮忙写黑板。

“我们从整体体系再帮大家复习一次;首先,犯罪成立之际,可能成立的是单纯一罪、实质上一罪、裁判上一罪、实质上数罪。”我走到黑板前,照着老师指示写上这四个名词。

“单纯一罪最简单,它是基于一个犯意,做出一个行为,侵害一个法益,触犯一个法条,获得一个法律上的评价。至于实质上一罪,则是基于一个犯意,做出一个行为,侵害一个法益,触犯‘多’个法条,但最终仅获得一个法律上的评价,包含法律竞合、结合犯、继续犯、接续犯。裁判上一罪则包括一个犯意、一个行为,侵害多个法益,触犯多个法条,最后只从一重评价处罚的想象竞合,以及在民国95年修法后废除的‘牵连犯’和‘连续犯’。实质上数罪则基于多个犯意,做出多个行为,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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