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0/11)
中‘违反意愿’的构成要件要素,你在主观上是不该当强制罪中的‘故意’——明知并有意使其发生的;不过你可以回
查看挂钟证明老师是真的不跟你玩了,你却坚信这不是真的、而看了手表,误以为事先约定的时间到了就要停手的条件尚未成就;所以依照刑法第14条对于过失的定义,你刚刚正是一次按其
节应注意、并能注意、却未注意,过失的强制
!”
她突然又恢复了学者的身分,一丝不挂认真地为我上着“课辅”。
“不过,你认为老师应该罚你吗?”
我连忙摇。
“这就是之所以过失的强制不处罚啊。”
“过失的或猥亵,顶多发生在孪生兄弟或姐妹的误认(打击错误),或者是
侣间原本恩
同意
,却在中途有一方改变主意不想
,此刻另一方要注意、并察觉对方的拒绝是真的坚持,还是小两
欲拒还迎的
趣,有时未免太强
所难。所以老师认为,过失的强制
,放在民事上处理、或根本不要进
司法程序才是应有的处理方法。这就是刑法的谦抑
,别想什么问题都用刑法解决。”
“好了,没事的话老师要备课了。”
她说完便转身穿上衣裤,而我则在旁欣赏这短短半分钟不到的过程,努力地想将她的体
刻画在我的脑海里。
“老师,我想借你这里小睡一下。”
我不知哪来的勇气,竟然提出这样不合理的要求。
不过她竟然答应了:“那么你睡吧,你下午2点的课,到时我会叫你。”
基于刚刚的混战,我体力流失甚多,于是我便躺在巧拼上沉沉睡去,睡梦中依稀有为我披上外套,还在我嘴唇上轻轻吻了几下,那一觉我睡得特别香甜。
不过一觉醒来,我悟痛觉自己对
怎么那么容易失去戒心!
!天都黑了,整个法学院已经都没有半个
。
我摸黑开了陈湘宜副教授506研究室的灯,墙上贴着一张大大的字条,画了一个笑得好甜的小生,根据特征应该是她自己的漫画自画像。
上面说:“哼,为了处罚你今天上了老师,你就旷课一次吧!我有提醒你们那堂课的老师要记得点名!这就是刑法的谦抑,除非别无手段,否则不需要用到刑法来法办你强
老师的行为!”
靠,心机真重!不过即使因此旷课了一次,我心中仍然无法再对她产生任何不满,而只是满满的甜甜的感觉。
我一定会学好刑法的,以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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